我病了。
也许。
成天成天的头疼,厉害的时候痛得满床打滚。
全城最好的脑科医生查不出什么毛病,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穿着讲究。身上的浅灰色西装看似十分名贵。他惜字如金,整整一个小时几乎都是我在说,他在听,时不时点个头,或是说上一两句。
“你精神太过紧张,是城市白领的通病。不如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放松放松。”一个疗程结束了,心理医生面无表情地对我宣布诊断。
我有些困惑地看着他。
“怎么,你没有喜欢的事情么?”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我,“好好想想看。”
于是我很认真地想了。
当晚我就遵从了心理医生的建议,开始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开始了写作。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写作,印象中我从来就不擅长,作文最高只拿过70,还是小学三年级。
然而当时我对着医生的质疑,几乎脱口而出,“我喜欢写作。”
医生听完很愉快地笑起来,“很好。”他说。
就那一句“很好。”我开始了自己的码字生涯。我完全不知道在写什么,只记得他又说,“小说基本都是些酸不垃圾的东西,要写就写些愉快的事情吧。”于是我绞尽脑汁想出了个愉快的故事。故事的男主人翁叫锦煜,瘦瘦的身板,温水一般的个性。女主角名叫婉儿,我想不出她长什么样,只是这名字让我联想到了夏日天蒙蒙亮的青早,也许她生如夏花。
故事自然是爱情故事。两个人相亲相爱,岁月静好。锦煜对婉儿说,愿与她永生永世在一起,生死不忘。
甜蜜的话写得连自己都被感动了。我将写好的几章随便丢到了网络上,意外地受到了追捧。这年头,一夜成名,其实不难。你永远不知道你写的哪句话,触动了显示屏另一边的人的哪条神经。
于是我成为了所谓的作家,一个作文只得70分的人。多么奇妙。
这其中关键,自然锦煜和婉儿是我的福星。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创造他俩的莫须有的浓情蜜意。
直到有一天我回家,看到一个女孩静静地站在我房间里。我看不清她的长相,也许她生如夏花。
她一开口就说,“锦,我回来了。”
夕阳的阳光照亮她的长发,照亮整个屋子。那是傍晚的逢魔时刻,现实与创作的边界在一瞬间模糊,重叠,浮现。我震惊地站在原处,久久不能言语。一时间仿佛我就是锦煜,那些我写过的故事似乎就是我自己的事情。然而等我回过神来时,夕阳落暮,女孩早已不见。
第二天我匆匆又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还是上次的医生。浅灰色的西装承托着他修长的身形,仍旧贵气逼人。
“医生,我看见她了!”我惊呼。
“谁?”医生的声音听起来冰冷又毫无感情。
“婉儿!”
“哦,那是你的幻觉。”
这次他给我开了几副药。他说写作令我头脑混乱,将自己认成了故事里的人,还和虚幻的人物产生了感情。“这很危险,”他解释道。“那些烂俗的东西,你可以不用写了。”末了他又叮嘱了这一句。
就这样,写作才把我送上天堂,又送我入地狱。但我还是很听话地停止了创作。乖乖地呆在家里,定时吃药,去医院复查。
第一次吃这些抗神经的药物,感觉有些奇妙。慢慢就习惯了。药效发作得很慢,过了几个星期才有效。渐渐地我不再觉得悲伤。就连网络上的粉丝们吵着要看更新,也再无法对我产生什么影响。头也神奇地不痛了,我疲惫的内心终于得到了长久的平静。
如果早点吃这些药物就好了,我这样想,还真要谢谢医生。我想着想着在沙发上开始泛起了困。
冥冥中有女子向我走来,可我实在太困了,没法睁开眼看看她的模样。她走到我跟前,伸出手抚摸着我的脸,这种感觉真的太令我感到熟悉,让我久久平静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女孩对我有些无奈地笑笑,她说,“锦,我原谅你了。”
她语气温柔,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夏日蒙蒙亮的青早。难道这也是梦吗?但为何我的心会瞬间剧痛,仿佛万箭穿心?我努力地想睁开眼,最后看她一眼。然而眼睑剧烈地抽动了半天还是被袭来的汹涌睡意覆盖。我终究还是睡着了。泪水流了满面。
* * * * *
寒冷的周末,苏晓像往常一样早早地醒了过来。他熟练地替自己准备了两片烤土司,一杯牛奶。
电视台正在播放早间新闻。知名的作家锦煜前几日在家瘁死,抢救无效,对外宣布死亡。警察在死者家中发现大量的安眠药和迷幻药,已确认是自杀。消息一出,锦煜生前的所有作品都被疯狂抢购,而被众网友吹捧为“最后的绝笔”—— 那篇男主角与锦煜同名却只连载到三分之二的网络小说更是还未正式出版,已被预购一空。
一时间似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被人遗忘已久的没落作家。几个电视台都在播放着有关于他的生平。人们的无情的失忆症似乎一瞬间都被治好,渐渐地想起了关于锦煜的一切。少年出名,原来锦煜也曾有过大红大紫的时候,然而事业才到尖端,少年就卷入了命案。就像所有老套的故事一样。所谓,好景不长。
锦煜永远无法忘记,那个黄昏,他回到家,迎接他的不是情人温柔的笑脸,而是漫天的鲜血。婉儿躺在血红的浴缸里,面容扭曲,浴室的玻璃上用血写着八个字,“我永远不会原谅你”。锦煜几乎能想象到婉儿写这些字时的表情,她一定是边哭边写着的,他的婉儿那么瘦弱,不该这样流尽血泪。婉儿的死曾经轰动一时。她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报复了锦煜。让他声败名裂,从此一厥不起。
作家疯了。其实他一生下来脑子就有问题,只是那一日后越见癫狂。后来连见到了苏晓,也只喊他“医生”。他是谁,自己是谁,都全然记不起。
失神间,牛奶倒了一地。苏晓呆呆地看着流到地上的牛奶,看起来十分恶心。他终于忍不住跑进厕所将早餐吐了个干干净净。
“为什么要暗示他继续写作?为什么要给他开这些药?你知不知道这些足以致死!!?”
友人的咆哮仍然在苏晓耳边鸣响。他虚脱一般地滑倒在地,无比痛苦地用手捂住自己的脸。
开春的时候,锦煜已经去了大半年了。刚开始还有读者献花,如今只剩凋零的两三朵。世人总是这样,一边信誓坦坦地说着生死不忘,时间一长,却什么都记不得了。苏晓站在他墓前,春风鼓起他浅灰色的风衣,有种说不出的憔悴与萧寂。
墓地不远处,有间小学,这个时候似乎有孩子在玩耍。
他们的声音飘过来,像回忆一样看不真切。
“锦煜,你跳下来啊!”
婉儿站在树下向上面的锦煜招手。上面瘦瘦的少年两只手紧紧死抱着小树干,全身发抖。他本就是恐高的,为了救婉儿的猫咪才冒着眩晕爬上树,无奈猫咪还没救到,自己也下不来了。
小树其实不高,但锦煜就是不敢往下看。一不注意,一只脚悬了空,若是这样摔了实在很危险。婉儿着急了让他赶紧跳下来。
“我要是跳下来,你接着我吗?”锦煜英雄气短,十分丢脸地问树下的婉儿。
“当然。" 树下人坚定地回答他,笑颜如花。
锦煜突然不怕了,他向婉儿展开大大的笑容,松开一直死死握住的双手,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下。
苏晓想着这些往事,就连被落下来香烟灰烫伤了手指也浑然不知。
……
“晓,你要做心理医生?为什么?”男孩眼睛眨呀眨,真是个好奇宝宝。
“为什么?为了治好你这个老爱发病的大傻瓜!”少年苏晓狠狠白了锦煜一眼,继续埋头苦读医书。 锦煜听他这么说,也不恼,只管呵呵地笑。
苏晓闲他吵,刚想扔个笔头过去,却在看见锦煜的笑颜时,有了一瞬间的失神。
夏日的萤火飞过他的窗口,又静静飞走了。那时,岁月安好。
苏晓走后,墓园的看守人发现有锦煜的墓前有跳动的火焰,于是连忙上前灭火,才发现燃烧起来的竟然是张老照片。照片上三个孩子并排站在一起。甜甜笑着。中间的那个有着瘦瘦小小的身板。一左一右站着年龄相仿的男孩与女孩。那当真是啊,一个气质尊贵,一个生如夏花。
看守人将照片捡了起来—— 捡起那曾经属于过他们,却又一去不返的,锦绣年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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